持之以恒的名人故事
持之以恒的名人故事有程门立雪的故事、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晋人孙康映雪读书的故事还有汉代孙敬头悬梁与战国时期苏秦锥刺股的故事等。 程门立雪的故事 程门立雪的故事出自《宋史·杨时传》,讲的是宋代有个叫杨时的学生,他在拜访老师时,发现老师正在午睡,于是他安安静静地等待老师醒来。这个故事不仅是一个尊师重道的故事,还表现了一个人求学时就需要拥有持之以恒的决心与坚定的心性。 映雪读书的故事 囊萤映雪讲的是一个晋代叫做孙康的读书人的故事。孙康家境贫寒,连看书学习需要的油灯也买不起。有一天,孙康突然发现雪地反射出的光亮足以让他阅读书本,于是在大雪天走出温暖的屋子,坚持阅读,最终孙康成为了御史大夫。
名人坚持不懈的故事5个
胜利贵在坚持,如果我们要取得胜利就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因为失败乃成功之母,成功也就是胜利的标志,也可以这样说没坚持就是胜利。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名人坚持不懈的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名人坚持不懈的故事1:马云
既然生活道路是如此的曲折、复杂,人们就应该坦然地去面对。
马云,一张棱角分明、消瘦奇特的脸庞,一派狂放不羁、特立独行的做事风格,一副两肋插刀、不计回报的古道热肠;以“光明顶”命名公司会议室,与金庸密切交往,聚集网际网路英雄人物“西湖论剑”。马云的种种言行,颇似一位纵横商海江湖的大侠。
马云之所以让当今的无数草根创业者崇拜,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马云也曾跟我们一样,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高考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试想,如果马云在第二次高考失败后,听从了父母的劝告,去学习一门手艺,安安稳稳过他当临时工的生活,那么,还会有今天的马云,还会有今天的阿里巴巴吗?
第一次高考,遭遇滑铁卢。尽管马云的英语在同龄人中显得出奇的好,但他的数学却实在太差,只得了1分,全面败北。这之后他当过秘书、搬运工,后来踩着三轮车帮人家送书。有一次,他给一家文化单位送书时,捡到一本名为《人生》的小说。那是著名作家路遥的代表作。小说的主人公,农村知识青年高加林曲折的生活道路给马云带来了许多感悟。高加林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他对理想有着执著的追求,但在他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往往每向前靠近一步,就会有一种阻力横在眼前,使他得不到真正施展才华的机会,甚至又不得不面对重新跌落到原点的局面。
从故事中,马云深刻领悟到人生的道路虽然很漫长,但关键处往往只有几步。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一个人的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这正印证了一句话:“人生不如意事十有。”既然生活道路是如此的曲折、复杂,人们就应该坦然地去面对。于是,马云下定决心,要参加第二次高考。那年夏天,马云报了高考复读班,天天骑着自行车,两点一线,在家里和补习班间游走。
没想到第二次高考依然失利。这一次,马云的数学考了19分,总分离录取线差140分,而且这一次的成绩使得原本对马云上大学还抱有一丝希望的父母都觉得他不用再考了。
那时候,电视剧《排球女将》风靡全国,可谓家喻户晓。在那青涩但纯洁的时代,小鹿纯子的笑容激励了整整一代人,当然也包括当时的马云。不仅仅是因为她甜美的笑容,更多的是她永不言败的精神。这种精神对马云日后的影响十分深远,“永不放弃”也成了马云的一种精神象征,影响了每一个阿里人。小鹿纯子的拼搏精神给了马云巨大的激励,他不顾家人的极力反对,毅然开始了第三次高考的复习准备。由于无法说服家人,马云只得白天上班,晚上念夜校。到了周日,为了激励自己好好学习,特地早起赶一个小时的路到浙江大学图书馆读书。
就在第三次高考的前三天,一直对马云的数学成绩失望的余老师对马云说了一句话:“马云,你的数学一塌糊涂,如果你能考及格,我的‘余’字倒著写。”
考数学的那天早上,马云一直在背10个基本的数学公式。考试时,马云就用这10个公式一个一个套。从考场出来,和同学对完答案,马云知道,自己肯定及格了。结果,那次数学考试,马云考了79分。历经千辛万苦,马云终于考上了大学。
对马云而言,人生路上的三次高考,早已成为他生命旅程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名人坚持不懈的故事2:王羲之
王羲之是1600年前我国晋朝的一位大书法家,被人们誉为“书圣”。王羲之7岁练习书法,勤奋好学。王羲之练字专心致志,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吃饭走路也在揣摩字的结构,不断地用手在身上划字默写,久而久之,衣襟也磨破了。
17岁时他把父亲秘藏的前代书法论著偷来阅读,看熟了就练著写,他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每天练完字就在池水里洗笔,不知用了多少墨水,写烂了多少笔头,天长日久竟将一池水都洗成了墨色,这就是人们今天在绍兴看到的传说中的墨池。
王羲之的成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坚持就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坚持就要有坚持不懈的努力!
名人坚持不懈的故事3:斯克劳斯
以斯克劳斯与戴维斯为品牌的牛仔衣是被大多年轻人所熟知的,然而他的创始人斯克劳斯的故事却鲜为人知,那是一段非常传奇的故事。少年时的斯克劳斯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就喜欢时装,他的母亲是个裁缝。斯克劳斯家境贫寒,没有多余的布料来训练他的手艺,于是小斯克劳斯就常常将母亲裁剪后的布角偷来,东拼西凑地做成各种各样的小人衣服。
一次,小斯克劳斯将父亲从自家凉棚上撤了一块废旧的棚布,并将它制成了一件衣服,这种粗布在当时是专门用于盖棚之用的,从没有人拿它来做衣服。而小斯克劳斯竟穿着自己做的衣服走在大街上,路过的人还以为他是疯子呢。
当时,戴维斯是著名的时装大师。斯克劳斯的母亲便建议他向大师请教,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像戴维斯一样成功的时装设计师。那一年斯克劳斯只有 18岁,他带着自己设计的粗布衣来到了戴维斯的时装设计公司。精布衣服自然没有得到设计公司其他人的好评,但戴维斯却十分欣赏,并将斯克劳斯留了下来。
从此,在戴维斯的鼓励与帮助下,斯克劳斯开始设计粗布衣,由于没有人对这样的衣服感兴趣,它们因此而大量积压在仓库里,就连戴维斯都对自己收留斯克劳斯的决定产生了怀疑。然而斯克劳斯依然坚信自己的衣服会受到人们的欢迎,他从未放弃过设计和改良这种衣服。一个偶然的灵感,斯克劳斯试着将那些粗布衣服运往非洲,销给那里的劳工们。由于那种粗布价格低廉、耐磨,居然很受劳工们的欢迎,很快便销售一空,斯克劳斯取得了成功的第一步。
此后,斯克劳斯又根据布料的特质,将它们做成了适合旅行者穿的款式,竟然又受到了旅行爱好者的欢迎。随着粗布衣一点一点的发展,人们惊奇地发现,这种衣服穿在身上不但随意,还有一种很特别的风味,而且不分季节,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穿。一时间,大家都争着穿起了斯克劳斯设计的粗布衣,后来将它称之为牛仔衣,风靡全世界。
名人坚持不懈的故事4:威廉•瑞格理
1861年,小威廉•瑞格理出生在美国费城的一个肥皂作坊主的家庭。11岁那年,他开始用空闲时间卖起了报纸。本来,爸爸要培养他在自家的肥皂作坊里学本事,可威廉已经练得一手推销的本领,他打算自己创业。
瑞格理发现:外送小礼物可以大大提升业绩。于是,他用相当低的价格批发了不少口香糖,作为赠品。没想到,口香糖格外受到顾客们的欢迎,瑞格理决定:既然大家这么喜欢,那我以后只卖口香糖。
口香糖利润低、种类多,又不是生活必需品,前景不被人们看好。当时,很多朋友都觉得这个想法太疯狂了。瑞格理坚持了自己的想法,1892年,他创办了自己的口香糖公司,并推出果汁和薄荷两种口味的主打产品。
没过几年,美国经济大萧条,很多厂商都倒闭了。这时人们发现:经济再不好,口香糖还是吃得起的。瑞格理的箭牌口香糖迅速占领了市场,直到今天,“黄箭”和“绿箭”依然是全世界随处可见的热销小零食。
名人坚持不懈的故事5:刘晓庆
刘晓庆90年代主演的热播剧《武则天》,从十
几岁的少女演到白发苍苍的老妇,刘晓庆的眼睛里面渐次写过纯真无邪、心机深藏、妩媚风华、孤苦苍琼…在属于刘晓庆的风华绝代,你甚至分不清戏和人生,以为她就是那个历史上的传奇女子。《武则天》中的刘晓庆,除了一贯的“装稚嫩”,还有她“先知先觉”的“扮沧桑”——《武则天》之后刘晓庆经历了更多的起落,
戏和人生的界限越发模糊。
但让人们念念不忘的,总不是这些作为刘晓庆人生缩影的“扮沧桑”,而是看似不自量力的“装稚嫩”。
如今。58岁的刘晓庆将在电视剧《徐悲鸿》中饰演一代画家徐悲鸿的初恋情人、第一任妻子蒋碧微,从19岁演到80多岁。讯息一出,更多的声音还是关于刘晓庆“装嫩”的批判。刘晓庆倒并不在意:“演员能装嫩是本事,要是总演自己。那叫什么演员呢?”
舆论的声音认为,刘晓庆要将“装嫩”进行到底,可我却看到了一颗坚韧的“少女心”——纯真、无畏、爱漂亮、追求时尚的少女情怀,和永不言败的心灵质地。
刘晓庆曾经说过:“如果只是为了赚钱,那我会去喂猪。”今天年过五旬的刘晓庆再战荧屏恐怕不单是为了钜额片酬,别忘了,刘晓庆是中国第一代“下海”经商的女艺人,早在20世纪90年代,她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亿万富姐”。
中国的大多数女演员,在过了40岁以后,就坦然去演现代戏中的“妈妈”和“阿姨”,要么就是清官戏中的“嬷嬷”。刘晓庆偏偏一次一次挑战观众的心理底线:40岁演少女武则天,50岁演清纯 *** ,如今将迈入花甲之年了,还不忘客串一把19岁少女。
好事者用高倍放大镜来寻找她脸上的皱纹,但谁能透过那几条皱纹,看到一颗坚韧的“少女心”呢?
20岁出头初登大银幕,她是中国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获得三届百花奖的女演员;20年前,她勇敢“下海”经商,3年融资50亿,一鸣惊人;她是中国第一批出书的女艺人,销量让许多专业作家望尘莫及……而在这些辉煌的背后,是沸沸扬扬的情感起伏和婚姻纠葛,是众所周知的欠税和锒铛入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
大小官司——就在前不久,导演谢晋遗孀状告宋祖德的官司中,刘晓庆也不能幸免。对于是非来说,她是一个巨大的磁场,刘晓庆三个字,似乎总让人浮想联翩。
刘晓庆的人生,集中了所有传奇大戏的元素,集中了一个女人的风华绝代以及不堪回首。但她却用她自己的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打不倒的刘晓庆。璩美凤经历“桃色”之后接受媒体采访说:“除非你拿刀把我砍倒,否则我绝不会倒下。”用在刘晓庆的身上,再合适不过。
刘晓庆喜欢演少女,不论别人怎么捕捉她脸上的皱纹,但谁也改变不了她那种少女纯真而无畏的情怀,同时在时光的历练中,这颗少女心也是坚韧的。刘晓庆在
部落格中写道:“他们希望看到的是我老态龙钟、身材臃肿、鸡皮鹤发的照片。他们认为,我早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了。可是我并不臃肿,也没有老态龙钟、鸡皮鹤发
啊……我可以作为成功的范本骄傲自信地生活。”
女人一旦拥有一颗坚韧的少女心,那么她就不会因为外界的声音而改变自我的形态:她已经不再年轻,但她却不会老去:她一身的是非,却坚持要活得与众不同。
生活大爆炸第三季的演职员表
吉姆·帕森斯(Jim Parsons) 饰剧中Sheldon同学是IQ高达187的天才,加州理工学院理论物理学家,出生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现和Leonard合租在加州帕萨迪纳罗夫莱斯北大街2311号(2311 North Robles Avenue)(第五季第九集耳朵找人赶鸟时自己说的)。11岁上大学,15岁去德国Heidelberg学院做客座教授,研究方向是弦理论,一个硕士学位两个博士学位。作为IQ最高的nerd,相应的,具有最低的EQ。极其自负,拒绝相信世界上有比他聪明的人,认为自己是万能的,不可能出错(最著名的台词是:“我估计能超过我的人要等我死后二百年才会出现,另外在他名字旁边还会有个星号,因为他是个生化改造人。”)。极其率真,总是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坦率”地指出对方很愚蠢。完美主义者,有极强的强迫症,不能忍受一切他认为不寻常不合理的东西。因为他的IQ和EQ差值最大,所以Sheldon是这个剧集中笑料最多的人。他的笑料来自于自己的率真。可以明显感觉到,在剧集进行过程中,编剧对他的性格特点不断调整:开始几集中Sheldon是率真得可爱。可能编剧感觉到这种率真的“笑果”,于是在后面几集中不断加大Sheldon同学率真的程度,于是后面几集中,Sheldon同学虽然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笑料,然而他的率真开始往刻薄、自大、令人讨厌的方向发展。随后,编剧慢慢发现了这个趋势,所以在“时光机器”这一集中将这种趋势阻断。在这一集中Sheldon同学没有再像前几集那么讨厌,甚至开始主动关心别人,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真是很大的进步。然而可能调整力度过大,这一集的“笑果”稍显平淡。在之后的剧集中,Sheldon的率真逐渐往无害方向调整,当这一季结束时,个性特点已经基本定型,率真可爱,一本正经。其实从Sheldon身上能够看到很多前辈天才的特点:他不爱户外运动,这点和很多天才类似。据说爱因斯坦在瑞士的专利局当小职员,刚刚发现相对论时,劳厄去拜访他,并邀请他一起登山远足。爱因斯坦去了。劳厄爬山爬得很开心,然而爱因斯坦却不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登山。再者,Sheldon极其自负,不承认自己会犯错,不承认别人会有能力指出或改正他的错误。这点像极了施温格(Schwinger)。上世纪中期,施温格和费曼独自用不同的方法发展了量子场论。两人的方法在数学上等价,只是施温格的方法复杂难懂,费曼的方法简单易算。当全世界都接受费曼的方法时,施温格坚持不使用费曼的方法,导致他任教的哈佛大学物理系的学生,无法在课堂上学习到这种费曼的简便方法。此外,Sheldon的率真、尖刻,不是活脱脱就是施温格吗?(1)有人说Sheldon长得像吴彦祖。(2)Sheldon喜欢用叠衣板叠衣服。(3)Sheldon的习惯谁都不能阻挡或更改。(4)违背Sheldon的意愿会被strike,strike次数在档案中保留一年后清空,第二年重新计算,想要早点清空就必须听Sheldon上课。(5) 貌似Sheldon对所有谐音冷笑话来者不拒……(6)Sheldon十分喜欢漫画和机器人(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这也跟强迫症有关?)以及火车及其相关的一切事物,想成为蝙蝠侠(第二季第一集)。他的心理年龄实际很小,并且因为家庭原因情商方面发育比较不完全。由于童年的心理阴影他十分惧怕别人吵架,需要大人(Leonard和Penny?)哄。他的天敌是他母亲,他妹妹……(7)穿衣习惯:Sheldon喜欢在一件长袖T恤外面套一件短袖T恤,T恤上的图案通常是科幻电影或者卡通中的形像,有时外出会穿一件夹克,长期背着一个土黄色的斜挎包。西装方面他喜欢带有格子的复古式西装,有一次Penny带他试穿西装,简直帅呆了(但他很不喜欢)。(8)Sheldon最爱的人是他的祖母,祖母称他为moon pie。(9)Sheldon人生中最仇恨的敌人是Wil Wheaton(此人在《星际迷航:下一代》中扮演Ensign WesleyCrusher 拥有高清图像记忆能力),小时候的Sheldon还是威尔fans的时候曾被欺骗过(坐10小时火车到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市参加1995年第四届美国南部星舰迷年度大会可是当天威尔没有去,让旅途艰辛的Sheldon一无所获,从此sheldon发誓永远憎恨威尔,并且想要复仇,不过威尔暂时在sheldon永远的敌人名单里排第六,第五名是差点毁了蝙蝠侠系列的导演乔·舒马赫,第七名是住在Sheldon老家后面一条街上的比利·斯派克),随后在Stuart漫画店举办的“卡亚神秘勇士”游戏比赛中威尔用狡猾的计谋(欺骗Sheldon说自己的祖母死了才没有去那个大会)从而侥幸赢了心软的Sheldon取得了比赛的胜利,Sheldon得知真相后彻底怒了,对威尔的仇恨也再次升级,还有Sheldon他们和威尔进行保龄球比赛(对手中也有Stuart,输的一方要按约定受到惩罚) 因为Penny被威尔洗脑又不幸惨败……最后Sheldon他们被惩罚cos异装……(后在第五季第五集中与will和好,又与一个他也爱到不行的电影演员为敌了————恶性循环下去)。(10)Sheldon说谎时面部痉挛很严重,无论基于什么理由他都无法说谎。(**此段有误:Sheldon第一季就说谎了,他不能忍受的是能轻易被人揭穿的谎言——当然,他对于‘轻易揭穿’的定义和别人不同;和在他没同意保密条款的情况下就告诉他某个秘密。而当他回答不上来问题的时候,他就会面部痉挛严重,例如物理碗比赛、Penny问他某个乐队的主唱是谁的时候。)(11)Sheldon会开车,拥有实习驾照,还在模拟装置上开了很长时间。技术很烂。(第三季第八集潘妮胳膊脱臼后Sheldon,开车送她往返医院,仅此一次正式开车。并因此吃到了一个闯红灯罚单而出庭--第三季十六集)。会步行。搭巴士必须穿“巴士裤”(洁癖),而且需要用大皮筋把自己绑在座椅上,所以经常被人赶下来。坐的士却因为司机跟执照上的照片有出入而拒绝乘坐。上班完全依赖Leonard,或者有交通工具的朋友(甚至连Howard的小摩托也坐过),其他人完全无法忍受他在车上的啰嗦和他发明的各种游戏。当然他认为自己已经进化到不需要掌握驾驶技能。Sheldon还学过游泳,不过是照着电视在地板上学的,他学习的唯一理由就是应付全球变暖。(12)Sheldon害怕狗,特别是猎狗,曾经被一只黑色猎狗追了几条街,只是因为他藏在身上的生热狗。Sheldon同样害怕高飞(但是却并不害怕布鲁托)(迪士尼动画狗),但是非常喜欢到迪士尼乐园玩(这些都在第三季20集里有体现)。也害怕鸡,儿时曾被一只鸡追赶,而逃到树上。更讨厌鸟,听到鸟叫就刺耳。(13)Sheldon的网名是谢耳朵Sheldor(第二季第三集中开始提到了,当时Sheldon在玩网游)。(14)Sheldon智商187。(15)爱吃陈皮鸡柳。但他又坚信自己未吃到真正的陈皮鸡柳,并为此而学习中文。不过学的一塌糊涂,只学会了一句:梅毒驴子。(16)5年级直接上大学。(17)爱火车、猴子、考拉。(18)生病时要别人唱SOFT KITTY(儿歌),并且按逆时针方向在胸口涂软膏(反方向胸毛会打结)。(19)第一季里Penny说他“典型的金牛座”“喋喋不休”(20)喜欢高科幻电影,星际迷航,蜘蛛侠蝙蝠侠夺宝奇兵各种大片。(21)不喝酒,总是喜欢点酒的时候 要求别的添加剂多加但不加酒。(22)情商非常低,分不清讽刺还是褒奖,但是在后面几季自己的努力学习中有加强一点。(23)口头禅是“Bazinga!”,就是逗你玩的意思。(24)到了一个地方就找自己的专属座位,自己的公寓沙发的位置谁也不能坐,看到别人难过就想要泡一杯热茶给别人。(25)运动真的烂到极点,尤其是篮球。(26)敲门时会敲一下门喊一次名字,并重复三次(不局限于正门)。 约翰尼·盖尔克奇(Johnny Galeck)饰IQ为173,加州理工的实验物理学家,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第五季第七集自己有说“哥还是新泽西人呢”),目前正在研究海平面宇宙射线中的软成分。经常可以看到他在实验室里研究激光。他视力奇差,离了眼镜无法看清东西。体内缺乏消化乳糖的半乳糖苷酶,因此不能吃乳糖,否则会释放出有特殊气味的气体。Leonard具有较为正常的EQ,没有前面几位那么突出的社交障碍。这是必然的:各种各样的nerd(书呆子)都有,但是主线却是正统的爱情故事,那么,必须要一个EQ较为正常的人来担负起另一男主角这一重任。想必EQ超低的爱情,编剧也无法想象是什么样子的吧。也正是因为他的EQ正常,他的笑点只是普通的羞涩和书卷气,很多时候不如Sheldon抢眼。作为科学怪人的一员,他是最具有真实感的一个:理工科男,个子矮小,为人真挚热心,虽然默默爱慕着漂亮的女邻居Penny,却老是被挫败,因此常常被几个室友嘲笑。但他是唯一能够忍受Sheldon怪癖的好心人(因为他母亲和Sheldon简直是一路人)。与别的几个nerd相比(高IQ的无敌的理智和实用主义,或者是猥琐或者是语言障碍),他的善良朴实为他赚了不少形象分。第三季中正式与Penny拍拖。P.S.:同样厌恶运动,看橄榄球对他来说是种折磨……看到高的人会偏着脖子阴阳怪气的讲话,送了Penny一片北极的雪花作为礼物。穿衣习惯:带帽子的外套,里面多为t恤衫。在第四季中正式与Priya(Raj的妹妹)拍拖,而Penny似乎对他旧情未了,并承认她“真是搞砸了”。在最后一集与Priya产生矛盾(她与白人交往的事情不能被父母知道),第五季与Penny复合。BenfuneyPenny卡蕾·措科(Kaley Cuoco)饰女主角,金发美女,性感的美国甜心。The Cheesecake Factory的女服务员。性格热情开朗,活泼好客,是典型的美国邻家女孩。她是一个正常的、智商普通但是社交能力健全的普通人,对于Sheldon那些高智商的刻薄语句完全不在意,对于Howard猥琐搭讪深恶痛绝,并和Leonard有着搞笑的暧昧关系。她在与科学怪人门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变得生动可爱,当从来都听不懂物理常识的她也能够对别人拽几句诸如“薛定谔的猫”来打哈哈时,曾经被那些深奥玄妙的台词弄得一头雾水的我们不仅也会会心一笑。P.S:热情开朗到脾气暴躁,吵起架来就像一头发疯的母狮(Leonard有形容她像被伽马射线辐射过的布鲁斯·班纳一样。平时美丽温顺,一旦爆发就变成了The Hulk),但仍是一个相对高EQ(换句话说就是正常人)并且善良的女孩。曾经交过很多又帅又高又有钱但是人品很差的男友,都以失败告终……穿衣习惯:性感的、女性化的衣服。通常在家里穿一个性感吊带和颜色鲜艳或带有卡通图案的短裤。约会时或出席重要场合会打扮的比较精致。上班穿工作制服。据第四季第一集Sheldon的计算,她与193个的男人拍拖过,与31个had sex(天知道他是怎么算的。) 西蒙·赫尔伯格(Simon Helberg) 饰Howard是加州理工大学应用物理系的科学家,有麻省理工学院工程硕士学位,是个犹太人。主要研究方向应该是智能控制方面,设计了一颗给木卫星拍摄高分辨率照片的卫星。此人极其猥琐,总有不切实际的性幻想,并且自认为魅力非凡。有较高语言天赋,会六种语言(包括中文),这些外语主要用途是用来和女人搭讪和让周围的人感觉到恶心。对花生过敏,吃了花生后全身会肿得不成样子。从小到大和母亲住在一起,经常与Sheldon竞争漫画。 智力应该算是4个nerd之中较低的,经常被Sheldon嘲笑。作为次要的主角,Howard的塑造是成功的,由于这个戏的主线较为单一,Howard等次要角色的存在很好的分担了主角产生笑料的工作。此外,虽然Howard是猥琐至极的人物,但也可以理解成,天才的率真,敢于表现自己的饥渴和猥琐。其实,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Howard。用扮演者对他的评价就是:“他觉得他的整个人生就是和女人的身体接触,并且他把这件事科学化了。”PS:此人在Friends后传Joey中也扮演过一个类似的角色,也是加州理工的,一样的天才,一样的猥琐。P.S.S:这些物理学家之中只有他没有博士学位,被称作“Mr. Wolowitz”并且每次都被谢耳朵以此讽刺。P.S.S.S:第二季中Howard在研究火星探索者,因此他搭讪的第一句话经常是:我可以让你在火星上开车。穿衣习惯:喜欢穿搞笑的紧身衬衫和紧身裤,衬衫里面总是套着一个毛质假高领[第四季在伯纳黛特家里时有出现只是一个假领子]。留着《星际迷航》中瓦肯族的蘑菇发型,而且会穿得花里花俏,皮带扣是亮点。第三季中Penny为他介绍了Bernadette,两人却因为未知原因分手。第四季中揭晓并复合,他们也正式订婚,并于第五季最后一集结婚。 坤瑙·内亚(Kunal Nayyar)饰羞涩的印度小男孩,一口地道的印度英语。天文物理学家,研究实验物理(在第三季的第四集里,他说自己是一个天体物理学家,粒子方面)。仅仅在其中一集里发现,他的办公室右侧贴着dark matter,或许是研究暗物质的。据说Sheldon站在他身后十分钟后,设计出一个软件来替代他的工作。这样看来也许他是从事实验数据处理方面的工作。他具有非常严重的社交障碍——不能(单独)和女人说话(喝酒和服特效药的状态下除外)。拥有Ph.D学位。Raj的设定无疑是很成功的。他的文化背景、个性特点自然而然地就引出很多笑料。在大学课堂上,有老师告诉我们,在美国的sitcom中种族歧视比较严重,常常是白人做主角,其他人种通常都是龙套。仔细回想看过的sitcom,还真是这样,老友记里虽然出现过很多黑人,有次附近搬来的一个黑人女邻居,那次是乔伊和罗斯互相较劲想去追她;有次莫妮卡做糖果,有个住楼上的黑人兄弟半夜敲门要糖果,还形容那糖果是“天堂掉下来的美味”;以及最最主要的罗斯的女朋友,和2个诺贝尔奖得主约会过,做过乔伊的女朋友的那个,出演过鬼语者。但只有一部由黑人投拍的Everybody Hates Chris是以黑人为主角。在The Big Bang Theory中,Raj作为一个次要的主角,实属不易。第三季中, 因为自己的研究项目失败会导致工作签证失效,要被驱逐出境,无奈地和Sheldon一起工作。P.S:他是天体物理学家,曾经测量过海王星外天体的组成成分,因没有结果又来跟Sheldon一起研究暗物质跟(大概是)弦理论的关系并且纠正了Sheldon的错误。对于印度文化十分骄傲,痛恨Sheldon纠正自己,有时候对种族歧视过于敏感。P.S.S:他外表很羞涩内心很淫荡。喝酒以后泡妞很顺手。穿衣习惯:衣服一层叠一层,花纹也很老式,颜色偏深。一般是针织的。鸡心或圆领的毛背心。第四季中表明他严重暗恋Bernadette。是个孤独的单身汉,以至于第五季依恋自己手机里面的软件专家,被里面的声音所迷恋并依赖了一阵子。第六季最后一集与lucy分手受到打击,不喝酒也能与女性交谈,而且滔滔不绝,停不下来。 莎拉·吉尔伯特(Sara Gilbert) 饰这个女士虽然不是主角,出场却比较多,而且表现实在抢眼。她应该是一个实验物理学家,在她的实验室中,有激光(她用来加热方便面)、液氮(因为没有刀切香蕉,所以用液氮把香蕉急冻,继而敲碎用来冲麦片)。她正在研究双轻粒子超对称性。她是一个绝对理性的人,在她身上看不到任何感性的存在。无论是什么话题,约会、调情,她都保持着一成不变的冷静。她定义了评测接吻好坏的参数,解释了与主角之一上床的原因——大脑中激素使得她产生性欲,因此通过此次上床解决了到新年期间的性欲问题?!!第二天Leonard去找她的时候,她说了一句:“我想到新年之前我都没有问题,你呢?”,这句话意思就是她和Leonard前一天的sex,就能够她维持到新年了。这个角色虽然出场不多,但是是十分重要的一个角色——为Sheldon提供了一个对手。他是剧中唯一能用更天才的刻薄语句将Sheldon反弹回去的纯粹理性主义者。Sheldon总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然而Leslie的出现给了他沉重的打击——Sheldon没有解决的问题Leslie随手解决了;Leslie帮助其他nerd击败Sheldon拿到了“物理碗”。Sheldon虽然嘴上不承认Leslie的优秀,但从他对Leslie的忌惮也能看出他内心对于Leslie的认可。Sheldon总是不可一世,观众乐于看到他被击败的样子。Leslie的出现恰好满足了让观众的愿望。Leslie是不亚于Sheldon的天才。首先,她是顶尖的实验物理学家。一般说来,实验物理学家都是紧跟理论物理学家身后,验证他们的理论;或者是偶然发现某个现象,为理论物理学家提供素材。然而,Leslie能够轻易地完成理论物理学家Sheldon没有完成的推导过程,这说明她的理论功底也很强,强到如Sheldon说能够获得诺贝尔奖的程度。自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发现以来,举世公认的最后一个能够在理论和实验上都有建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独一无二,连费曼也不得不佩服的,培养出李政道等人的费米。 (Kevin Sussman)饰Stuart从美术学院毕业,是剧中四位男主角常去的漫画书店的老板,也算是他们的朋友。他同样酷爱漫画,了解颇多,可以和Sheldon滔滔不绝地争论上几个小时,当然最后因为实在很累而被迫承认Sheldon赢了。他的生活不是很丰富,自己住在一间放满了漫画书的房间里,喂养着一只常常放他鸽子的流浪猫。他的人不错,挺善良的——虽然和他在一起的总是那个狡猾的Wil Wheaton。他和Penny的关系有些引人遐想,因为他们在书店里相识并约会过两次(第二季),虽然并未继续,可第三季中他频频向Penny示好,还曾在Penny转身走开之后小声说了一句“I Love You”,很是真心的样子。穿衣习惯:不同图案的T恤,外面穿一件条纹或格子的长袖衬衫。 (马伊姆·拜力克)饰Mayim Hoya Bialik是美国精神学家,也是一位女演员。最出名作品是在90年代初期NBC电视台主演的情景喜剧Blossom,她在剧中角色是Blossom Russo。2010年,她在美剧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第四季中扮演Sheldon的女友Amy Farrah Fowler这一角色。 在第三季的最后一集,她的出现实在太炫目,使观众对第四季的期待直接拔高了N个层次。第四季中Sheldon的“女友”(耳朵同学一直不承认“She's a girl,she's a friend,but not a girlfriend”,第五季中两人在第十集中正式确定男女朋友的关系,但是又是谢耳朵所擅长的协约关系)。第四季中“谢耳朵”与她“首次约会”。大家叫她和Sheldon为“Shamy”(Sheldon,Amy)伤心的时候关在家里弹竖琴唱歌极度依赖penny,把penny完美化,甚至有轻度gay的可能,但在第四季后也开始显露自身的魅力和独特的可爱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