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89是什么电话
是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公安部于2013年12月24日开通12389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建设开通“12389” 举报平台,是顺应时代发展、增强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回应群众关切、密切警民关系的民心工程,是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前移监督关口、强化民警自律的创新之举。扩展资料:“12389”是公安部建立的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平台,在北京市公安局“12389”平台,傅政华盯问了平台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逐一核查办理的情况,对平台坚持涉警违法违纪线索严格做到第一时间一报直报,启动直查快办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首都公安机关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切实加强首都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傅政华强调,首都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使群众在每起执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为实现“建设最安全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89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傅政华检查指导北京市公安局“12389”举报平台
12388是什么电话
12388是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于2008年6月26日正式开通,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2020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网站手机站点正式开通上线,范围覆盖全国3500多个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有以下六项内容: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12319是24小时热线吗?
您好,根据查询,12319是城市服务热线,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违章建筑等各个方面。
是24小时热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摘要】
12319是24小时热线吗?【提问】
您好,根据查询,12319是城市服务热线,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违章建筑等各个方面。
是24小时热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回答】
确定的【提问】
是的【回答】
确定【回答】
晚上没人接的【提问】
我这里打是接电话的【回答】
12389是24小时在线么?
12389为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时间内由值班民警接听、受理举报。12389是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专用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12389举报电话受理办理办法》第七条接听受理人员应当将电话受理情况录入12389全国公安机关举报电话业务软件系统,并对检举、控告区分情况作以下处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详细了解检举、控告问题的具体内容,重要情节应当向举报人复述确认,对不愿提供姓名等个人信息的,应当尊重举报人的意愿;对内容空泛、表述不清的检举、控告留存备查;对举报人扬言采取过激行为制造极端事件的,应当加以规劝疏导,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指挥中心通报;对反映正在发生重大警情的,应当告知其拨打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指挥中心通报;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引导举报人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反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看完本文之后大家都知道了吧,12389是公安部的举报热线电话,所以大家在遇到一些情况时可以通过拨打12389进行举报,这也是很重要的常识,
拓展资料:公安督察电话12389有用,举报警察违法违纪的督察电话拨打12389或110转督查系统进行举报。12389举报投诉平台全称为“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以下简称“12389举报投诉平台”),公安部于2013年12月24日开通。全国32个省级公安机关、330多个地市级公安机关共计422个举报投诉平台同步开通,有效运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